弱視的醫學定義
幼兒視力的發育,從出生不久即開始,至五、六歲左右達成年人標準,但此發育一直到八、九歲才完全穩定。此期間,若因任何原因,使視力發育受到阻礙就會形成弱視。所謂弱視,是指單眼或雙眼視力,無法用光學(鏡片)矯正至正常標準,而眼球本身並無器質性病變者。

弱視的原因包括

1.斜視性


2.兩眼不等視。


3..視覺剝奪(例如:先天性白內障、眼瞼下垂、角膜白斑等眼疾)。

4.高度屈光不正(高度近視、遠視、散光)。

5.眼球震顫等。

其中以高度屈光不正所引起的弱視為最常見,但以斜視性,尤其是內斜視所引起的弱視為最重要。

依嚴重程度之不同,弱視的盛行率約為 2% ∼ 5%。

出處來源:台大醫學眼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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